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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五大变化不容忽视!多缴的印花税可以退税啦

Time:2022-07-11

变化一:多缴的印花税可以退税啦!

随着2022年7月1日印花税法的开始实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根据该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多缴的印花税可以退税啦!可以退税的情况如下:

1.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2.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调整后计税依据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注意: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文件同时规定了不予退税的情况,具体如下:
    1.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2.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变化二:明确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人义务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文件规定:

1.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

2.按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纳税人,为拍卖标的的产权人和买受人,不包括拍卖人。

印花税法实施前,关于委托贷款协议是否贴花的问题,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规定,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税发[1991]155号第六条的规定,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且有的省市税务机关参照上述规定,对委托贷款出台了地方规定,如上海市《十大网赌靠谱信誉平台》(沪税地[1991]121号)第一条规定:银行使用的委托贷款合同(协议),均属金融机构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借款凭证。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六条的规定,应当由银行和借款单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凭证贴花,其他签约人不贴花。

国税发[1991]155号和沪税地[1991]121号规定,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是相同的,自2022年7月1日及之后的委托贷款合同,应由受托人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是明确的了。

变化三:明确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

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
    3.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上述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因此,上述凭证是不征收印花税的。

变化四:明确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具体情形

印花税法规定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因此,纳税人包含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但对于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没有明确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对此进行明确,做了补充性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
    3.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4.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变化五:明确境外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印花税法同样没有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印花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大家对此比较困惑。新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解决了大家的困惑。具体规定如下:
纳税期限: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纳税地点: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扣缴印花税,向境内代理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资产交付地、境内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书立应税凭证境内书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涉及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来源: 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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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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